今年以来,余杭区环保局积极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把污染物减排作为改善余杭环境,促进余杭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和政治任务来抓,并采取了一系列减排措施。截止目前,全区已基本完成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年平均削减3%和4%的任务。为确保减排工作的扎实开展。今年11月,余杭区编委通过调研批准同意在区环保局专设“总量办”,为进一步做好污染物减排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008年,余杭区要达到消化增量后实现净削减率3.5%,共需减排COD3075.1吨,其中工程削减比例占46%、关停减排占42%、监管减排占12%。SO2主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工程减排来实现,对此,余杭区环保局启动四项举措加于推动。
一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速推进全区“一副三组团”和崇贤、黄湖、径山污水工程建设力度,特别要加快生活污水截污纳管进度,至2008年6月全区形成9.9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规模,三组团污水工程生活污水纳管比例60%以上,黄湖、径山污水工程生活污水纳管比例80%以上。完成仓前苕溪村、瓶窑镇塘埠村等1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海联等5家热电企业脱硫改造工作,脱硫效率要达到90%以上。
二是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2008年计划关停骏马纸业等10家重污染企业。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发展,对不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敏感项目集体审议制度,从严控制。 按照“增产减污”的原则,实施总量替代制度,控制污染物增量,新增量与减排量的替代比例化工、医药、印染、造纸、建材等重污染行业为1∶1.5,其他为1∶1.2。
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源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以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为基础,建立健全污染源一厂一档动态档案,对污染源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放。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域、敏感区域、污染矛盾突出区域企业的监管力度,重点污染企业“飞行监测”频次要达到24次/年以上,经常超标排放的企业除给予罚款、限期治理外,将在《城乡导报》上公开曝光,凡扩大生产规模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经整改仍然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区政府将责令其停产或关闭。
四是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污染减排科学性。加强对企业操作人员、网络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在线监测数据正确、传输稳定。健全污染减排增量、减排、变量档案,建立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环境统计数据库,使减排数据“说得清”。进一步充实环境执法一线力量,落实环保执法经费和环境监测经费,夯实环境管理的基础。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健康、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减排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