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爆除湿机及空调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机械制冷方式除湿以冷凝热为再热方式的名义除湿量大于0.16kg/h的整体式或分体式结构,且允许在IIA、IIB级,T1~T4组可燃性气体,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危险场所,以及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中使用的防爆除湿机。
本标准还适用于名义制冷量大于7000W的单元式空调机(不含汽车、列车及船用空调机),且允许在IIA或IIB级、TI~T4组可燃性气体、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危险场所,以及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空调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汀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 836.1-2000,eqv IEC 60079-0:1998)
GB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幅爆型“d”(egv IEC 60079-1:1990)
GB 3836.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eqv IEC 60079-7:-1990)
GB 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egv IE C 60079-11:1999)
GB 3836.9-199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
GB 3836.15-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eqv IEC 60079-14:1996)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I EC6 0529:1 989)
GB 4706.32-199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要求热泵、空调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idt IEC 60335-2-40:1992)
GB 9237-2001 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eqv ISO 5149:1993)
GB 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3306-1991 标牌
GB/T 17758-1999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T 19411-2003 除湿机
JB 8655-1997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3836.1~4、GB 3836.9、GB 3836.15、GB/T 17758和GB/T 19411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防爆除湿机 explosion-proof dehumidifiers
防爆除湿机是指在GB/T 19411规定的除湿机基础上,按照防爆电气设备的有关要求,针对除湿机中压缩机、高低压控制器、电磁阀、控制仪表、电控箱等所有的有源部件进行特殊防爆处理,使其能在IIA、IIB级,T1~T4组可燃性气体、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危险场所,以及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中安全运行。
3.2 防爆空调机 explosion-proof air conditioners
防爆空调机是指在GB/T 17758规定的空调机基础上,按照防爆电气设备的有关要求,针对空调机中压缩机、高低压控制器、电磁阀、控制仪表、电控箱等所有的有源部件进行特殊防爆处理,使其能在IIA、IIB级,T1~T4组可燃性气体、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危险场所,以及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中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