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一般用途低噪声轴流通风机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General low noise axle-flow flower
HJ/T 384-2007
(发布稿)
注: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技术要求
4 试验方法及计算
5 检验规则
6 包装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提高低噪声轴流通风机的质量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途低噪声轴流通风机的技术性能指标、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一般用途低噪声轴流通风机》(HCRJ020-1998)废止。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噪声与振动控制委员会)、浙江上虞风机厂、沈阳鼓风机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物理所、广州兴华环保设备联合有限公司、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12月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途低噪声轴流通风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通风换气、空调和生产场所使用的单级轴流通风机,其输送介质为空气或其它不含腐蚀性物质的气体混合物;通风机最大流量不超过75000m3/h或最高全压不超过490Pa;不适用于防爆、防腐、高温、矿井及其它有特殊用途的轴流通风机。